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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威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一审宣判创作主体被认定享有著作权

发布时间:2023-12-09 07:23浏览次数: 来源于:网络

  必威一幅画作,不是用传统画笔绘就,也不是用鼠标操控数字画笔画出,而是通过输入文字描述和相关参数,由AI生成,是否也算某人创作的作品?

 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对全国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AI生成的图片,由于原告进行了智力投入且内容具备“独创性”,因此被认定为“作品”,受到著作权法保护。此次案件庭审吸引了数十万网友观看,随后引发了关于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热议。

  此次案件庭审显示,今年2月,原告李先生使用某开源软件,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涉案图片,图片内容为一张美人图,发布于社交平台;被告刘某在网络发布文章时,将这幅图片作为配图使用。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,并赔礼道歉。

  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AI生成图片是否构成作品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,原告为这幅图片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。原告在模型中详细描绘了人物细节如皮肤状态、眼睛和辫子的颜色,环境为“外景”“黄金时间”“动态灯光”,人物呈现方式为“酷姿势”“看着镜头”,风格为“胶片纹理”“胶片仿真”等,同时设置了相关参数,根据初步生成的图片,又增加了提示词、调整了参数,最终选择了一幅自己满意的图片。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,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。

  11月27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应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,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。

  “本次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,一定程度上将AI绘图视为一支高科技画笔。虽然AI具有比传统画笔更高的功能性,但使用AI绘图创作的主体是人类,且人类对这支画笔具有完全控制性。”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王幽解释,这可能颠覆了很多人对“绘画”的认识人们用AI绘画,与使用笔墨纸砚、Photoshop软件等作画并无本质区别。现行法律不将AI视为作者,只对自然人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。

  网络舆论普遍认为,如果AI生成图片能被当作作品来保护,或能激励更多人使用AI生成自己的作品,进而促进AI产业的发展。

  “这个判决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。”王幽解读,“一方面,它为AI生成图片的创作者提供了法律保障,鼓励他们继续创新和创作。另一方面,它也提醒我们在使用AI生成图片时,必须遵守法律,尊重他人著作权,以避免可能的侵权行为。”

  如今,在许多AI生成图片平台上,使用者只需输入几个简单的词语就能得到一幅绘画。这种在几乎没有人类创造性投入的情况下随机产生的图片,也算作品吗?许多网友不禁提出了质疑。

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邱治淼指出,该案判决给出的并不是“一刀切”的最终答案,而是基于个案给予的有限的阶段性探索成果,不代表所有的AI生成图片均会被法院视为作品。“有人担心该案会催生过多AI作品必威,进而导致人类画家被取代,这些担心是多余的。人类作为有思想和有情感的个体,从事的创作活动,是缺乏情感的AI无法替代的。”

  值得注意的是,在AI生成图片平台输入“吴冠中”“梵高”等艺术家名字,能生成特定艺术家风格的绘画。王幽提醒,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版权图片供AI学习并生成图片可能涉嫌侵权。

  “如果AI定向学习抓取的图片是合法使用的,比如有些作品已过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,进入公共领域,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和支付费用。但使用这类作品时,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。”王幽说。

  一幅画作,不是用传统画笔绘就,也不是用鼠标操控数字画笔画出,而是通过输入文字描述和相关参数,由AI生成,是否也算某人创作的作品?

 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对全国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AI生成的图片,由于原告进行了智力投入且内容具备“独创性”,因此被认定为“作品”,受到著作权法保护。此次案件庭审吸引了数十万网友观看,随后引发了关于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热议。

  此次案件庭审显示,今年2月,原告李先生使用某开源软件,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涉案图片,图片内容为一张美人图,发布于社交平台;被告刘某在网络发布文章时,将这幅图片作为配图使用。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,并赔礼道歉。

  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AI生成图片是否构成作品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,原告为这幅图片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。原告在模型中详细描绘了人物细节如皮肤状态、眼睛和辫子的颜色,环境为“外景”“黄金时间”“动态灯光”,人物呈现方式为“酷姿势”“看着镜头”,风格为“胶片纹理”“胶片仿真”等,同时设置了相关参数,根据初步生成的图片,又增加了提示词、调整了参数,最终选择了一幅自己满意的图片。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,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。

  11月27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应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,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。

  “本次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,一定程度上将AI绘图视为一支高科技画笔。虽然AI具有比传统画笔更高的功能性,但使用AI绘图创作的主体是人类,且人类对这支画笔具有完全控制性。”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王幽解释,这可能颠覆了很多人对“绘画”的认识人们用AI绘画,与使用笔墨纸砚、Photoshop软件等作画并无本质区别。现行法律不将AI视为作者,只对自然人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。

  网络舆论普遍认为,如果AI生成图片能被当作作品来保护,或能激励更多人使用AI生成自己的作品,进而促进AI产业的发展。

  “这个判决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。”王幽解读,“一方面,它为AI生成图片的创作者提供了法律保障,鼓励他们继续创新和创作。另一方面,它也提醒我们在使用AI生成图片时,必须遵守法律,尊重他人著作权,以避免可能的侵权行为。”

  如今,在许多AI生成图片平台上,使用者只需输入几个简单的词语就能得到一幅绘画。这种在几乎没有人类创造性投入的情况下随机产生的图片,也算作品吗?许多网友不禁提出了质疑。

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邱治淼指出,该案判决给出的并不是“一刀切”的最终答案,而是基于个案给予的有限的阶段性探索成果,不代表所有的AI生成图片均会被法院视为作品。“有人担心该案会催生过多AI作品,进而导致人类画家被取代,这些担心是多余的。人类作为有思想和有情感的个体,从事的创作活动,是缺乏情感的AI无法替代的。”

  值得注意的是,在AI生成图片平台输入“吴冠中”“梵高”等艺术家名字,能生成特定艺术家风格的绘画。王幽提醒,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版权图片供AI学习并生成图片可能涉嫌侵权。

  “如果AI定向学习抓取的图片是合法使用的,比如有些作品已过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,进入公共领域,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和支付费用。但使用这类作品时,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。”王幽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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